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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道清理疏通合同
甲 方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: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: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
甲方: 乙方: 为了满足管理和质量的要求,在自愿、平等、协商一致的基础上,甲方将下水道清理疏通及污水池清掏、撇油委托给乙方包干管理,为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,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: 一、合同范围、工作内容 1、排水管道、下水道清理疏通:厦门市海沧区角嵩路至南海一路路口“艺辉堆场”,包括艺辉仓储、锦辉迁建、“海沧2号工业园代征协议”范围内的水井及其他所有相关管道的清理、疏通。 2、乙方同意免费向甲方提供相应的清淤的设备工具、运输车等机械设备进行排水井的清淤、清掏、清洁等相关事项; 3、本区域范围内所有排水井及其他全部排水井及相关管道清理干净,有其产生的垃圾搬运工作均由乙方负责,清理出来的垃圾均由乙方负责清理出场地,并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置相应的垃圾,否则由此产生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。 4、指定区域排水管道、下水道清理、污水池清掏时,乙方依法必须自行备好相关器具自我防护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。 5、进行排水管道等的清理时,不能破坏周围环境卫生及下水管道的结构等,相关施工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施工作业资格,应注意安全,做到操作安全第一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。 6、清理期限: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。乙方必须在本期限内完成本区域内的立即清理工作,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拖延工期,每延误一天给予 元罚款。 7、乙方应当负责指定的场所内所有排水管道等相关管道的清理,否则由于清理不完全造成的复工,应由乙方在收到甲方通知后免费进行处理。 二、委托管理方式
全额承包。包干费用包括所有管道的清理、人员工资、各类劳保福利、保险、材料、工具、水电、车辆及设备的维修保养、各项税费等。清理费用:清理费人民币 元整(小写: 元) 三、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1、付款方式:乙方在下水道清理疏通、污水池清掏完成,经甲方验收合格后,甲方应在乙方提交发票后根据合同包干价支付服务款项。 2、乙方户名及帐号 户名: 银行: 帐号: 四、甲方权利与义务 1、必须依照合同规定,按时支付下水道清理疏通的服务费用给乙方; 2、全面监督、指导、检查、验收乙方工作,并协调解决乙方在工作中遇到的实际困难。 五、乙方权利与义务 1、清理疏通排水管道的工作人员必须安全、文明作业。 2、爱护甲方环境和财产,不准在甲方范围内使用消防用水等。遇有异常情况及时向甲方有关部门汇报。 3、清理疏通时必须全面彻底,检查井内应能见到流水槽,管道要求无堵塞,水流通畅。 4、污水井、排水井每次清理疏通后,应作相应的清洁。 5、清理下水管道及检查排水井时必须注意安全,污水井盖打开后必须经过一段时间通风后才能下人作业,并且要有乙方作人员监护。清理排水管道需打开井盖时应摆放警示牌,清理完后要立即盖好井盖。 6、乙方对井盖是否稳固具有管理责任,发现井盖松动、损坏、丢失、地下管道经过部位地面下陷等情况必须及时向甲方发出通知,同时做好安全保护措施。
对甲方检查、验收不合格之处,自接到甲方通知后二十四小时内必须整改完毕。 8、乙方工作人员的安全由乙方负责,在清理疏通过程中如出现工作相关安全事故等(包括对第三方造成伤害)的经济及法律责任概由乙方承担。 9、负责管道清理作业范围内的安全,对一切因乙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及对第三方的伤害事故负责。 10、在合约签定时,乙方必须提供当地政府承包资质证或营业执照等文件,否则下水道清理疏通合约无效,所有因上述原因所引起的经济损失,由乙方负责承担。 11、乙方必须严格遵守厂区安全管理守则,如乙方不遵守厂区安全管理守则,甲方有权立刻停止乙方人员的排水管道等清理疏通工作,直至乙方遵守厂区安全管理守则为止,如因上述原因引致设备不能正常运行,甲方有权追讨相关经济损失。 12、厂区内因下水道清理时产生的废弃物,包括有毒有害的工业垃圾,在收集、运输及处置过程中,乙方必须按照国家三废处理标准严格执行,不得随意丢弃在除厂区外的任何地方。 六、验收方式 1、乙方工作人员在对甲方厂区合同规定的所排水管道的清理疏通工作,清理完成后,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,甲方应与乙方代表人员在现场进行共同验收,在乙方出具的验收合格单上双方签字确认后,方可认为验收合格。 2、甲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乙方发出通知,乙方要及时整改。 七、违约责任 1、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及时响应,如对甲方场地清理不符合要求,甲方有权扣合同费用的_____%。 2、甲方连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,乙方有权终止本合同,并要求甲方支付_____%的滞纳金。 3、在工作中因乙方的过错,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负(包括第三者责任保险)。 4、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,甲乙双方有权终止本合同; ① 乙方工作不能满足甲方的管理和质量要求以及合同要求时。 ② 乙方被评审为“不合格供方”,限期内达不到整改要求时。
③ 甲方未能按合同约定付款时。 ④ 在本合同期内,任何一方提前终止合同时,应提前壹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即可解除本合同,同时无须向对方作任何经济赔偿。 八、其它 1、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,与原合同同等法律效力。协商不一致时,由双方提交合同签订地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。 2、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 3、本合同一式贰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同等法律效力。 甲方; 乙方: